11月1日,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公布了他們審理的一起返還原物糾紛,贈予孫女三套房產,卻無人贍養住進養老院的案情讓人大跌眼鏡。
三年前,老人陸英的老宅被拆遷,她與孫女簽訂協議,約定老宅拆遷所得的三套房全部歸孫女李某所有,李某則需提供一套小戶安置房屋并簡單裝修后給陸老太無條件居住,同時李某需承擔對陸老太的贍養義務。
然而,李某拿到拆遷房后卻從未探望、照顧奶奶,年逾七旬的陸英長期獨居,身體每況愈下,2020年2月,老人無奈將該房出租,自己搬至養老院生活,房租用來貼補養老院費用。
李某偶然得知奶奶已將房屋出租并搬至養老院,在未與奶奶溝通的情況下,李某將租客訴至法院,并增列奶奶陸英為第三人,請求確認其二人簽訂的租賃合同無效,要求租客立即遷出。
陸英表示,孫女李某從未履行約定的贍養義務,自己無人照顧,為了貼補養老院費用才出租房屋,并且租客也反應自從住進這套房子后,就一直受到李某等人的騷擾。
法院在查明案情事實的基礎上,結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依法判決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李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蘇州中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孫女李某的做法和冷漠的態度讓老人心寒不已,法院認為,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可以撤銷贈予。
在此案判決后老人起訴了李某,要求撤銷對孫女的老宅拆遷份額贈與。根據李某與奶奶之間的聊天記錄得知,孫女對老人漠不關心,并且明知奶奶出租房屋是用于補貼養老院費用的情況下,仍堅持訴訟的行為,均可證明其接受贈與后并未盡到承諾的贍養義務。據此,吳中法院判決支持老人的訴訟請求,撤銷對李某的老宅份額贈與行為。
此“白眼狼”行為遭到了眾多網友反對,此消息一出,網友直呼大快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