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一度在薇婭直播間大賣的“袁米”被湖南高院判決認定侵犯了袁隆平的姓名權和肖像權。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結了這起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判決袁米公司立即停止商業性使用袁隆平姓名和肖像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并賠償隆平高科經濟損失10萬元。
法院認為,袁隆平院士為人類糧食安全作出重大貢獻,對于其姓名及肖像,各類社會主體均應當予以尊重,并審慎、規范地使用。特別是商業主體,在宣傳其與袁隆平院士的合作時應當秉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應捏造和夸大雙方之間的合作程度,以達到誤導消費者并獲取商業利益的目的。
據悉,2020年4月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現袁米農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袁米公司”)、謙尋(杭州)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黃薇(網名“薇婭viya”)等涉嫌侵犯袁隆平的姓名權、肖像權,并發出警示函,由于袁米公司始終未停止在其微信公眾號及其網站上的相關文章中使用袁隆平的姓名和肖像,隆平高科訴至法院。
根據相關資料顯示,隆平高科是一家成立于1999年的農業科技上市公司,注冊資本為13.17億元,經營范圍包括農作物種植及銷售,農副產品加工、銷售等,在農業種業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 為規范對袁隆平院士姓名權和肖像權的商業性使用,袁隆平院士生前與隆平高科簽署《袁隆平品牌權許可使用協議》,獲得在經營活動中獨占許可使用袁隆平院士姓名和肖像的商業性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