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比亞迪員工猝死在出租屋#話題登上微博熱搜。對此事的最新進展,比亞迪方面回應稱,“11月5日,我們西安工廠一員工在廠外的出租屋內死亡,對逝者我們深切哀悼。據悉不涉及刑事案件,員工的死亡原因還待進一步調查。目前,我們正在與員工家屬積極溝通,希望能夠妥善處理好相關善后事宜。”
據媒體報道,一名36歲的比亞迪汽車有限公司第十一事業部員工近日被發現猝死在出租屋中。警方出具的調查意見告知書顯示,已排除刑事案件。該名員工的家屬表示,他們認為其意外去世和其生前曾連續超時高強度工作有關聯,但因未做尸檢,具體死因目前尚不明朗。
該名員工的工作打卡記錄顯示,在10月份他有26天工作時長都在12小時左右,整個10月他的工作時長在280小時左右。
根據工牌顯示,王江龍(化名)生前系比亞迪汽車有限公司第十一事業部員工,工號653330。王江龍去世后,他的親屬從手機中調取了工作打卡記錄,從10月28日到11月3日,王江龍連續上了7個夜班,其中6個班工作時長在12小時左右。事發前一天的11月3日,王江龍早上8時05分下班,當天19時38分上班,至4日零時39分請假下班。王江龍的親屬告訴澎湃新聞,警方推斷王江龍的死亡時間為11月4號晚上19時到22時之間。
王江龍(化名)生于1985年5月,家在咸陽市秦都區雙照街道。王江龍是家中長子,他父母均已年過六旬。他還有一個弟弟,平常開輕卡跑貨運,兄弟二人都還沒有結婚。王江龍的堂哥告訴澎湃新聞,王江龍從2009年開始就在比亞迪上班,今年7月份他從一廠調到了二廠,在物流崗位,工作強度比較大,月工資大概六七千元,“上一個月白班,然后一個月夜班”。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該法同時規定,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